报关员注册的注销


  报关员发生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一条列明情形之一的,应当向海关申请报关员注册的注销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》(海关总署第146号令)。

办事程序:  
  一、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(《资格证书》应提交原件交海关验核):
  (一)《注销报关员注册申请书》(报关员申请用)或《注销报关员注册申请书》(报关单位申请用)

  (二)《报关员证》;

  (三)《报关员资格证书》复印件;

  (四)报关员IC卡;

  (五)报关员章。

  二、海关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。经审核,对符合报关员注销情况的,通过H2000系统进行报关员注销操作。完成注销操作后将《报关员资格证书》原件退申请人,其余材料收取归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