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关员注册的注销
报关员发生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一条列明情形之一的,应当向海关申请报关员注册的注销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》(海关总署第146号令)。
办事程序:
一、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(《资格证书》应提交原件交海关验核):
(一)《注销报关员注册申请书》(报关员申请用)或《注销报关员注册申请书》(报关单位申请用)
(二)《报关员证》;
(三)《报关员资格证书》复印件;
(四)报关员IC卡;
(五)报关员章。
二、海关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。经审核,对符合报关员注销情况的,通过H2000系统进行报关员注销操作。完成注销操作后将《报关员资格证书》原件退申请人,其余材料收取归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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