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关员注册(延续)


  取得《报关员资格证书》的人员,应按规定向海关申请注册。海关准予注册后,发给《报关员证》作为报关员执业凭证。报关员注册有效期为2年。报关员需要延续报关员注册有效期的,应当办理报关员注册延续手续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》(海关总署第146号令)。

办事程序:
  一、申请人向海关提交以下申请注册材料(有原件的应提交原件交海关验核,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):
  (一)《报关员注册申请书》;

  (二)所在报关单位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》或者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书》复印件;

  (三)《报关员资格证书》复印件;

  (四)与所在报关单位签定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(报关单位为非企业性质的,可以为聘用合同复印件或人事证明);

  (五)身份证件复印件;

  (六)所在报关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;

  (七)《委托书》(受委托报关单位提供);

  (八)《报关员情况登记表》(科思达预录入);

  (九)《报关员制卡凭证》(科思达预录入);

  (十)《实习证明》(随附《实习备案表》,首次申请注册登记的报关员应提供);

  (十一)蓝底(或白底)彩色免冠小二寸照片四张及照片的数码文件(首次注册的提供,要求包括文件名为报关员姓名、JPG格式、30K至64K、高宽比例4:3);

  (十二)报关业务岗位考核合格证明(报关员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连续2年未注册再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应提供);

  (十三)《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明》(台湾居民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提出申请的需提供)。

  二、海关经审核后,对符合规定者予以注册,并制发《报关员证》。《报关员制卡凭证》经海关批注后交申请人至电子口岸制作报关员IC卡。报关员按要求刻制报关员章。

  三、报关员注册有效期为2年。申请人应当在报关员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海关提出延续申请。申请人比照报关员注册申请提交《报关员注册延续申请书》、《注册登记证书》复印件、《报关员资格证书》复印件、劳动合同、身份证件复印件、保险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向海关申请报关员注册延续。

  四、海关收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审核,对符合报关员注册延续条件的,准予延续2年有效期并完成H2000数据延续操作。